足协又出台重磅新政 球员解约金视为转会费

来源:金羊网 作者:林本剑 发表时间:2018-02-13 11:25

球员解约金视为转会费,不缴调节费就扣联赛积分

金羊网讯 记者林本剑报道:昨天,中国足协官网发布了《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》(下文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中明确表示,中超俱乐部引进球员的违约金(买断费用)等同于转会费,将按相关规定收取引援调节费。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俱乐部,经查实后将根据数额情况进行联赛1至15分的扣分处罚。

“自由身”、“租借变转会”均被严查

《规定》主要是在《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基础上,对如下两种情况制定了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的补充规定:

第一种是对在转会过程中,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,让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,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,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节费用。

第二种则是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“租借变转会”等形式的合同,租借该球员后,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,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、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节费用。

《规定》表示,中国足协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对俱乐部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。经核实,未按相关规定缴纳引援调节费用所涉及的球员,将暂缓办理联赛报名手续。

不上缴调节费,联赛扣除1至15分

中国足协将分别于2018年3月1日至7月13日、7月14日至9月30日在足协官网,对2018年冬季、夏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进行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实名举报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,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。接到举报后,经中国足协核实,涉及的俱乐部将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并应补缴引援调节费。同时,中国足协将暂停该球员的参赛资格,直至俱乐部补缴完成。

扣除联赛积分处罚的程度,取决于涉事球员的实际转会费,费用越高,扣分就越多。具体扣分标准如下:

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(下同)在45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2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分;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2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90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4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3分;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4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1.8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8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6分;超过1.8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8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3.6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1.6亿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10分;超过3.6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1.6亿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的,扣除积分15分。

《规定》还表示,本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施行,但对于在2017年夏季转会期内俱乐部办理球员转会和租借过程中,存在本规定之情形的,也按照本规定执行。

编辑: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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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又出台重磅新政 球员解约金视为转会费

金羊网  作者:林本剑  2018-02-13

球员解约金视为转会费,不缴调节费就扣联赛积分

金羊网讯 记者林本剑报道:昨天,中国足协官网发布了《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》(下文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中明确表示,中超俱乐部引进球员的违约金(买断费用)等同于转会费,将按相关规定收取引援调节费。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俱乐部,经查实后将根据数额情况进行联赛1至15分的扣分处罚。

“自由身”、“租借变转会”均被严查

《规定》主要是在《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基础上,对如下两种情况制定了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的补充规定:

第一种是对在转会过程中,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,让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,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,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节费用。

第二种则是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“租借变转会”等形式的合同,租借该球员后,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,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、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节费用。

《规定》表示,中国足协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对俱乐部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。经核实,未按相关规定缴纳引援调节费用所涉及的球员,将暂缓办理联赛报名手续。

不上缴调节费,联赛扣除1至15分

中国足协将分别于2018年3月1日至7月13日、7月14日至9月30日在足协官网,对2018年冬季、夏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进行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实名举报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,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。接到举报后,经中国足协核实,涉及的俱乐部将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并应补缴引援调节费。同时,中国足协将暂停该球员的参赛资格,直至俱乐部补缴完成。

扣除联赛积分处罚的程度,取决于涉事球员的实际转会费,费用越高,扣分就越多。具体扣分标准如下:

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(下同)在45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2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分;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2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90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4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3分;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4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1.8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8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6分;超过1.8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8000万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,在3.6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1.6亿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以内的,扣除积分10分;超过3.6亿元人民币(外籍球员)或1.6亿元人民币(国内球员)的,扣除积分15分。

《规定》还表示,本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施行,但对于在2017年夏季转会期内俱乐部办理球员转会和租借过程中,存在本规定之情形的,也按照本规定执行。

编辑: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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